廢水污染物的濃度因來源、種類和處理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廢水污染物及其濃度范圍:
一、工業(yè)廢水污染物濃度
重金屬:
汞及其無機化合物: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0.02mg/L(按Hg計)。
鎘及其無機化合物: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0.1mg/L(按Cd計)。
六價鉻化合物: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0.5mg/L(按Cr6+計)。
砷及其無機化合物: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0.5mg/L(按As計)。
鉛及其無機化合物: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1mg/L(按Pb計)。
銅及其化合物: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1mg/L(按Cu計)。
鋅及其化合物: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5mg/L(按Zn計)。
有機物:
化學耗氧量(高錳酸鉀法):一般為50mg/L,但造紙、化纖漿粕及制革廢水可允許為500mg/L;納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系統(tǒng)的工業(yè)廢水可允許為200mg/L。
生化需氧量(5天,20℃):一般為30mg/L,但造紙、化纖漿粕及制革廢水和納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系統(tǒng)的工業(yè)廢水有更高的排放標準。
石油類: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10mg/L。
揮發(fā)性酚: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1mg/L。
氰化物: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1mg/L(按CN-計)。
有機磷: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0.5mg/L。
其他:
pH值:一般要求在6~9之間,但具體可能因工廠廢水總出口和地區(qū)差異而有所不同。
懸浮物:一般為500mg/L(針對水力排灰、洗煤水、水力沖渣),但也有更嚴格的排放標準,如60~80mg/L。
氟的無機化合物: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10mg/L(按F計)。
硝酸苯類: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5mg/L。
苯胺類:最高容許排放濃度為3mg/L。
二、生活污水污染物濃度
生活污水中常見的污染物包括耗氧有機物、氮、磷等營養(yǎng)物質以及致病微生物。具體濃度因地區(qū)、人口密度、生活習慣等因素而異。一般來說,生活污水中化學需氧量(COD)的濃度可能在100~300mg/L之間,生化需氧量(BOD5)的濃度可能在20~60mg/L之間,懸浮物(SS)的濃度可能在50~200mg/L之間,氨氮(NH3-N)的濃度可能在10~30mg/L之間,總磷(TP)的濃度可能在1~5mg/L之間。
三、農業(yè)污水污染物濃度
農業(yè)污水中氮、磷等營養(yǎng)物質的含量較高。具體濃度因農作物種類、施肥量、降雨等因素而異。一般來說,農業(yè)污水中總氮(TN)的濃度可能在1050mg/L之間,總磷(TP)的濃度可能在110mg/L之間。
四、其他來源廢水污染物濃度
其他來源的廢水污染物濃度因具體情況而異。例如,工業(y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在受雨水沖淋時溶解并進入水體的污染物濃度可能因廢棄物的種類和數量而異;地表徑流和地下水滲出等自然因素攜帶的污染物濃度也可能因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而異。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濃度范圍僅供參考,并非絕對準確的數值。實際廢水污染物的濃度可能因多種因素(如廢水來源、處理工藝、排放標準等)而有所變化。因此,在具體情況下,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監(jiān)測和分析以確定準確的污染物濃度。